新闻动态
你的位置:时时彩三星缩水技巧 > 新闻动态 > 山东无人机新规来袭,2026年起“黑飞”最高罚5000元!
山东无人机新规来袭,2026年起“黑飞”最高罚5000元!

发布日期:2025-11-26 22:09    点击次数:127

2025年10月31日,《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》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71号对外公布,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一新规的出台,旨在进一步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管,保障低空经济在安全的环境中高质量发展。

无人机产业蓬勃,监管难题凸显:无人驾驶航空新业态作为低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山东发展势头迅猛。截至2024年底,山东经营性无人机及通航企业达1486家,实名登记无人机7.1万架,持证操作员1.81万人。然而,由于飞行动态监管难、违法溯源难、违法成本低,“黑飞”“扰航”事件频发,对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。在此背景下,《办法》的出台显得尤为必要。

新规内容详尽,涵盖多方面管理:《办法》共分为6章39条,从工作机制、飞行安全到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。

明确管理原则与部门职责:《办法》明确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遵循的原则和工作机制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统筹协调相关工作,公安机关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,交通运输、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也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。

强化飞行安全监管细则:在飞行报批方面,单位和个人组织飞行活动,依法需申请的,要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出。已获批准的,要按国家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,经确认后方可起飞。

展开剩余59%

行为规范要求严格:操控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应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书、证件并随身携带备查;飞行前要做好安全准备,检查状态并更新电子围栏等信息;实时掌握飞行动态,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,服从管理;按照规定保持安全间隔,不同类型无人机有不同飞行要求;受药物影响时不得操控无人机等。

明确禁止9类行为:包括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;违法拍摄军事等涉密场所;扰乱工作秩序或公共场所秩序;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;投放违规物品;危及公共设施、财产安全;危及他人生命健康、非法采集信息或侵犯他人权益;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;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
规定避让规则:要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、无动力装置航空器以及地面、水上交通工具;单架飞行避让集群飞行;微型无人机避让其他无人机等。

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置:飞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,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,服从指令并报告情况。

全链条全方位监管,保障数据共享:《办法》强化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全链条、全方位、全周期监管。省人民政府组织建立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,与国家平台联通,推动数据共享。从设计、生产到实名登记等各环节都有监管措施;对空域划设等作出细化规定;针对机场防控等重点有针对性规定,并鼓励公众举报监督。

违规飞行将面临法律责任: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,给予警告或处1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相关部门、单位不依法履职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,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总结来看,《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为山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提供了全面、细致的规范。它将有效解决当前无人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保障公共安全,促进低空经济健康、有序发展。相信在新规的约束和引导下,山东的无人机产业将在安全的轨道上继续蓬勃发展。

发布于:山东省